| 国家环保总局公布全国重点环保城市考评结果---枣庄市七项指标位次靠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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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7-26 15:03 枣庄日报 |
近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2004年全国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年度报告》,公布了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环境质量、环境管理、环境建设等情况。枣庄在66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中环境管理成绩比较突出,环境质量较好,环境建设成效比较明显,考核的8项指标排在66个城市前33名的共7项,其中有4项进入前20名。
《全国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年度报告》集中反映全国城市,特别是重点环保城市的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简称“城考”)制度是以量化的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环境建设和管理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城市政府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取得成效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城考”的对象是城市人民政府。此次由国家公布“城考”结果的环保重点城市共113个,其中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大中城市47个,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控制区城市66个,枣庄市属于二氧化硫控制区城市。
《报告》列举了枣庄市坚持以科学发展统领全局,进行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取得的重大进展情况:“市政府提高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厂市场化运营机制改革,到2005年底前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改制成自主经营的经营实体。稳步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由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参加水泥粉尘治理专项视察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水泥粉尘治理工作的开展。大力推行和发展循环经济,其中3家企业被省批准为循环经济试点单位,12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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