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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为外资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2006-07-28 09:04 文章来源:
枣庄市外经贸局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调研
2006年1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行。这部新《公司法》出台将为外资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一是取消投资比例限制,促进了外资企业的投资能力。新法取消了企业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的禁令,有助于我市外资企业抓住商机,加大投资力度,搞多种经营。二是出资方式更加灵活,有利于引进原创技术型公司。新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这条规定充分发挥了非货币资产,特别是无形资产的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加快引进原创技术型公司,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三是规范企业经营,不能延期出资,否则将受到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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